金融专硕考研常识点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中心事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处置各种托付事项,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事务。首要包括结算事务、租借事务、信任事务、署理事务、诺言卡事务、代保管事务和信息征询事务等。
1、结算事务:
依照收款人和付款人地址地址,可将结算事务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品种型。
同城结算:是只收款人和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区域的结算,首要是支票结算。
异地结算:有三种根柢方法:汇兑、托收和诺言证结算。
1)汇兑:是付款人将现款交给给银行,由银行把金钱支交给异地收款人的事务。
2)托收:是收款人向付款人开出一张汇票需求其付款,并把它连同有关单据一同交给给托收行,托付其代为收款。
3)诺言证结算

:是一种由银行供给付款保证的结算事务。假定诺言证上的各项条件得到满足,不管付款人是不是回绝付款,开证银行都有责任付款。
2、租借事务:
租借可以分为运营性租借和融资性租借两品种型。
租借的优点:1)可以避免负债率上升。2)经过融资性租借的方法可以添加资产活动性。
3、信任事务:是指银行承受客户的托付,替代客户进行资产打点或出资为客户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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