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东北师大中国古代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2003年东北师大中国古代史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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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中枢政制的演变(25分)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发展演变轨迹是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到明初朱元璋废除为止。

(一)秦朝的三公九卿制。秦朝的中央机构采用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长,“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朝设左、右丞相,以右为 尊;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主管监察。他们互不相属,互相牵制,从而保证决断权集中在皇帝手中。

(二)东汉设尚书台。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的职位虽高,却徒有虚名,并无实权。东汉初年,正式成立尚书台,作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二千石;尚书仆射一人,秩二千石。在东汉,尚书台实际上成了皇帝真正决策和发号施令的权力机构,三公和九卿只是受命办事,形成“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

(三)魏晋三省六部制的萌芽。魏文帝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了一番改革。中央官制的重要改变是设了中书监、令。新设中书以分尚书之权,是曹魏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的新措施,为后来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萌芽。中书监、令以起草诏命的形式参预决策,他们权任极重,但资格较浅,君主容易加以控制。中书省取代尚书台参预决策的部分职权,使尚书台成为行政中枢,一般由元老重臣担任尚书令、仆射的尚书台的权力被削弱了。

南朝皇帝为加强皇权,在制度和用人方面,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度方面最主要的变化,即把魏晋以来尚书、中书等中央官制进一步确定,并有所发展。至梁武帝时,中 央的中枢权力机构大致由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等组成。其趋势是, 至南朝时,国家的中枢权力机构已被划分为若干个,再无某一个机构能独掌大权。这对 加强皇帝权力是极端有利的,也为后来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打下了基础。

(四)隋唐的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包括仆射)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民、礼、兵、刑、工等 六部。吏部主官吏的考核任免,民部主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刑狱,工部主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同中书门下 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三省的长官均为宰相。

(五)宋代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六)元朝废弃以前的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制,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又称都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政务。中央设中书省,中书令是虚 衔,由皇太子兼领。中书令之下,有右、左丞相,是实际的宰相。下面有平章政事,及 右丞、左丞和参知政事,为副相。中书省下面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另有侍郎为副,与尚书共同处理政务。

(七)明初朱元璋废除丞相制。明初,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建制基本承袭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不久,太祖朱元璋发现中书省的丞相和地方行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揽政,且欲谋反,朱元璋杀胡惟庸,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并且规定以后子孙不准设丞相,臣下有奏请者处以极刑。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和丞相后,即提高六部的地位,委大政于六部,由六部分理天下庶务。由此六部尚书之上更无首长,六部各不相属,六部尚书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

2、 宋、明、清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25分)

中国古代中后期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线索是明中后期的一条鞭法和清初的摊丁入亩。

(一)一条鞭法。明中叶以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有所变化,一是土地兼并在猛烈地发展,一是商品经济在迅速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旧的赋役制度不能不改变,一条鞭法便应运而生。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把一条鞭法作为全国通行的制度,大力推广。

主要内容是:(1)一概征银,田赋和力役都折银征收。这样就取消了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役。(2)把一部分力役摊入田赋征收。把过去按户按丁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

是部分地摊入田赋。(3)归并和简化征收项目,统一编派。把过去对各州县征收的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役以及加派的贡纳等项统统折成银两,合并为一个总数,一部分按丁摊派,一部分按田赋摊派。(4)赋役的征收解运,由过去的民收民解(即由里甲办理),改为官收官解(即由地方政府办理)。由于赋、徭折银特别是徭役折银的实现,使赋、役合并征收成为可能,这样,赋税的征收就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手续。而徭役在各地不同比例地由田亩承担,减轻了人丁的负担。

(二)摊丁入亩。清朝建立后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长期的战乱,再加上官吏和地主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将贵族、官吏和地主负担的赋税徭役转嫁到贫困劳动者身上,政府面临“丁额无定,丁银难收”的尴尬境地。康熙为了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危机、减轻劳动人民的沉重负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实行新的赋税制度,将康熙五十年(1711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数固定为征收丁银的常额,新增人丁永不征赋。雍正朝实行摊丁入亩,将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国丁银总额平均摊入田赋银中, 随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行,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全国除奉天省外都实行了摊丁入亩。这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此人丁税彻底被废除。

摊丁入亩是唐代两税法以来赋税制度变革的最终成果,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在明清商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仍以田赋为最主要的税源,反映了其局限性。

3、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多次提出\"六经皆史\"的论断。试以\"论章学诚‘六经皆史’说\"为题写作一篇论文。(本题50分。必须用完整论文方式而不要用逐条写出要点方式完成此题。提示:可就\"六经皆史\"的含义、该思想的渊源、该思想中的经、史关系、对该思想的评价等方面展开论述,也可增加其他要点。论文中应尽量表达自己的见解,如引用他人著述中原话必须注明出处。评阅时考虑论文结构、逻辑清晰程度、文献运用能力、语言文字之清楚流畅及表述观点时分寸把握的程度等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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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中枢政制的演变(25分)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发展演变轨迹是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到明初朱元璋废除为止。

(一)秦朝的三公九卿制。秦朝的中央机构采用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长,“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朝设左、右丞相,以右为 尊;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主管监察。他们互不相属,互相牵制,从而保证决断权集中在皇帝手中。

(二)东汉设尚书台。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三公的职位虽高,却徒有虚名,并无实权。东汉初年,正式成立尚书台,作为总理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二千石;尚书仆射一人,秩二千石。在东汉,尚书台实际上成了皇帝真正决策和发号施令的权力机构,三公和九卿只是受命办事,形成“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的局面。

(三)魏晋三省六部制的萌芽。魏文帝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了一番改革。中央官制的重要改变是设了中书监、令。新设中书以分尚书之权,是曹魏在加强中央集权方面的新措施,为后来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萌芽。中书监、令以起草诏命的形式参预决策,他们权任极重,但资格较浅,君主容易加以控制。中书省取代尚书台参预决策的部分职权,使尚书台成为行政中枢,一般由元老重臣担任尚书令、仆射的尚书台的权力被削弱了。

南朝皇帝为加强皇权,在制度和用人方面,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度方面最主要的变化,即把魏晋以来尚书、中书等中央官制进一步确定,并有所发展。至梁武帝时,中 央的中枢权力机构大致由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秘书省、集书省等组成。其趋势是, 至南朝时,国家的中枢权力机构已被划分为若干个,再无某一个机构能独掌大权。这对 加强皇帝权力是极端有利的,也为后来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打下了基础。

(四)隋唐的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包括仆射)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民、礼、兵、刑、工等 六部。吏部主官吏的考核任免,民部主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刑狱,工部主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同中书门下 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三省的长官均为宰相。

(五)宋代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六)元朝废弃以前的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制,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又称都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政务。中央设中书省,中书令是虚 衔,由皇太子兼领。中书令之下,有右、左丞相,是实际的宰相。下面有平章政事,及 右丞、左丞和参知政事,为副相。中书省下面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另有侍郎为副,与尚书共同处理政务。

(七)明初朱元璋废除丞相制。明初,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建制基本承袭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不久,太祖朱元璋发现中书省的丞相和地方行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揽政,且欲谋反,朱元璋杀胡惟庸,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并且规定以后子孙不准设丞相,臣下有奏请者处以极刑。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和丞相后,即提高六部的地位,委大政于六部,由六部分理天下庶务。由此六部尚书之上更无首长,六部各不相属,六部尚书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从此废除。

2、 宋、明、清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25分)

中国古代中后期赋税制度演变的主要线索是明中后期的一条鞭法和清初的摊丁入亩。

(一)一条鞭法。明中叶以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有所变化,一是土地兼并在猛烈地发展,一是商品经济在迅速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旧的赋役制度不能不改变,一条鞭法便应运而生。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把一条鞭法作为全国通行的制度,大力推广。

主要内容是:(1)一概征银,田赋和力役都折银征收。这样就取消了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役。(2)把一部分力役摊入田赋征收。把过去按户按丁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地摊入田赋。(3)归并和简化征收项目,统一编派。把过去对各州县征收的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役以及加派的贡纳等项统统折成银两,合并为一个总数,一部分按丁摊派,一部分按田赋摊派。(4)赋役的征收解运,由过去的民收民解(即由里甲办理),改为官收官解(即由地方政府办理)。由于赋、徭折银特别是徭役折银的实现,使赋、役合并征收成为可能,这样,赋税的征收就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手续。而徭役在各地不同比例地由田亩承担,减轻了人丁的负担。

(二)摊丁入亩。清朝建立后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长期的战乱,再加上官吏和地主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将贵族、官吏和地主负担的赋税徭役转嫁到贫困劳动者身上,政府面临“丁额无定,丁银难收”的尴尬境地。康熙为了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危机、减轻劳动人民的沉重负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实行新的赋税制度,将康熙五十年(1711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数固定为征收丁银的常额,新增人丁永不征赋。雍正朝实行摊丁入亩,将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国丁银总额平均摊入田赋银中, 随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行,至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全国除奉天省外都实行了摊丁入亩。这是我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从此人丁税彻底被废除。

摊丁入亩是唐代两税法以来赋税制度变革的最终成果,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在明清商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仍以田赋为最主要的税源,反映了其局限性。

3、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多次提出\"六经皆史\"的论断。试以\"论章学诚‘六经皆史’说\"为题写作一篇论文。(本题50分。必须用完整论文方式而不要用逐条写出要点方式完成此题。提示:可就\"六经皆史\"的含义、该思想的渊源、该思想中的经、史关系、对该思想的评价等方面展开论述,也可增加其他要点。论文中应尽量表达自己的见解,如引用他人著述中原话必须注明出处。评阅时考虑论文结构、逻辑清晰程度、文献运用能力、语言文字之清楚流畅及表述观点时分寸把握的程度等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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